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2008年政务(企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市社系统政务(企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提升工作质量,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落实市委“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三年大变样”和打好供销社“五大战役”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紧紧围绕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难点问题,不廉洁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项目,以实现动态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为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抓好动态公开 加大动态公开力度。重点抓好盐政执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市社重点建设项目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权力进行动态清理,认真落实《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填报、公示制度。在广泛采取政务公开栏、明白纸、办事指南等传统形式进行公开的同时,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网上评议。 2、突出公开重点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方面尝试开展“会审会”制度,对于重要事项可以实行中层以上干部民主决策。加大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十公开”制度的力度。按照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针对工程立项、工程审批、土地征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资金使用、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合同履约、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公开的相关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以及监督检查部门等,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建立健全制度 结合供销社实际,探索深化公开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探索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预审核、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响应、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抓好落实。 (二)扎实推进企业办事公开工作 市社直属各单位把落实企务公开作为关系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推动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规范公开内容。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细化公开标准,完善企务公开运行机制,把企业经营、决策过程公开与加强监督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迈上新台阶。 2、拓展公开领域。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3、创新公开载体。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公开载体,积极开展信息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沟通交流平台、公开办事平台等,方便职工群众了解公开信息。 4、完善工作制度。各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健全听证论证、民主评议、工作反馈、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从规范服务管理入手,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要求、管理办法、运行程序、投诉反馈等方面的制度,将经营项目、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公开内容融入到服务规范中,逐步建立起企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对新产生的信息,即时进行编制、增补,对失效的信息及时清除。加快以政府网站为重点的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信息简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在机关内设置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供销社信息提供便利。搞好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石家庄”的畅通链接。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年度报告等方面的具体制度,逐步形成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社继续设立政务(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赵顺法;副组长:市社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郭同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银杰,监事会副主任、系统工会主席刘春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5233519),由杨宏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社直属各单位要成立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办公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工作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的职责,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理论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服务树形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政务(企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职工群众关心支持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参与公开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社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普遍检查与跟踪调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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