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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    责任编辑: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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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

市供销办〔2016〕34号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6〕9号),结合我市供销社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整合系统网络和产品资源、打造上下贯通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供销社立足自身实际,抢抓机遇,电子商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全系统建设了10个专业性、区域性的电商平台,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站667家。但总体看,供销社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依然存在对电子商务认识不足、人才和技术缺乏、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供销社传统经营领域和阵地面临着电子商务的严峻挑战。为此,全市供销社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电子商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步伐。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总社“三个适应”、“三个服务”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点优势,以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搭建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平台,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加快企业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加强不同类型电商平台的建设与融合,构建起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2016年,各县(市)、区供销社及其企业要树立电商思维,按照全市供销为农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要求,明确本单位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思路、规划和推进措施,在与省、市供销社“平台”实现资源、信息、业务对接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电商模式,共同构建起全市电商平台和区域型、专业型电商平台相互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商格局。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三个全覆盖:全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全覆盖,全市村级电商经营服务全覆盖,电商交易额占全系统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三)搭建全市电子商务平台。供销社系统的实体网点,只有形成网络才能发挥其最大价值,而电子商务正是把实体网点网络化的最有效手段。市供销社已经组建了石家庄德通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与全国总社供销E家、省社农交汇、八方联采、云供销等电商平台实现对接,下一步要通过构建核心层,整合系统优势资源,共同打造“全市一张网”。各县(市)、区供销社及市社直属企业要积极参与市社平台建设,主动对接,实现自建平台与市社平台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四)因地制宜确定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既是商务的信息化,又是商业模式的创新。要综合利用计算机、手机等工具,网站、微信、微博、博客等网络传播媒介,创新信息服务方式,宣传推介供销社经营信息、产品知识、服务技术、企业形象,开展商务营销,吸引客户关注,增强客户粘性。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选择B2B、B2C、O2O等电商经营模式。把建设区域性、专业型电商平台与对接各大平台电商结合起来,把主导发展电子商务与承接其它平台电商的经营环节结合起来,把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与利用电子商务承接服务、采购商品结合起来。
    (五)努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供销社农资连锁店,联合农村邮政网点、乡村快递网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鼓励农资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直营直销。组织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将农资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网络终端提供农业专家服务,加强实用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
  (六)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整合当地农产品优势资源,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注重打造地方特色,塑造地方品牌,使供销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联合农民合作社、商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连锁经营服务网点,重点发展面向本地区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有条件的县(市)、区供销社,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开拓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
  (七)着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为重点,加快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等基层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整合当地农村商业资源,培养农村用户的信息化消费习惯,为农民群众提供网上代购代销、电子支付、票务代理、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多种服务,着力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从农村互联网应用的现实条件出发,将供销社基层网点作为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通过与知名电商合作等形式,共用基层网点、终端设备,引导农村商业电子商务化,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八)积极发展物流配送。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加强供销社与交通运输、商务、农业、邮政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机制,推动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支撑,是电商服务水平和效率的重要因素。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各企业要依托主营业务,充分利用系统企业消费品、农资、农产品等物流配送资源,整合社会物流配送资源,形成区域覆盖、优化高效的综合物流配送体系。特别要抓住各大电商开拓农村市场的机遇,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寻求合作,承担农村“最后一公里”配送业务。
   四、保障措施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供销社将加大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确定一批重点示范县,并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系统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确保早见成效。
  (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市供销社将加强与财政、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整合“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支持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各县(市)、区供销社也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参与地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一)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开阔用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加大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吸纳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技术骨干,引领供销社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实用技术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电子商务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十二)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于各地在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发展模式,市供销社将认真进行总结,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9月14日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印发